FAQs

點交流程與買方的最大籌碼:交屋保留款

在點交流程中,買方最強大的法律武器,即是「交屋保留款」。根據預售屋買賣契約規定,消費者有權在自備款部分,保留房地總價的 5% 作為交屋保留款。

這 5% 的款項,其法律意義在於作為督促建商履行修繕義務的「擔保金」。買方有權將此款項保留,直到建商完成所有瑕疵修繕、並經雙方「複驗」合格後,才需要支付。

因此,標準的點交流程應為:

  • 建商通知驗屋。
  • 買方進行初驗,列出瑕疵清單。
  • 買方依法保留 5% 交屋款,要求建商限期改善。
  • 建商完成修繕。
  • 買方進行「複驗」。
  • 複驗合格後,買方才支付 5% 保留款,完成點交。

我應該「先驗屋」還是「先裝潢」?

絕對是「先驗屋,後裝潢」。 建議,應在驗屋完畢、同意交屋後,才撥款。 更建議「裝潢前再次驗屋」(指複驗)。一旦裝潢,瑕疵會被覆蓋,責任難以釐清。

解析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」

預售屋的點交並非僅是形式上的交鑰匙,而是一項具有嚴謹法律基礎的程序。其核心依據為內政部公告之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。此契約規範了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,尤其在點交環節,為消費者提供了多重保障。

首先,契約明確規範了建商的「交屋前修繕義務」。依據規範,賣方(建商)對於房屋的瑕疵或未盡事宜,應承擔「於交屋前完成修繕」的責任。這意味著,買方在驗屋時發現的任何瑕疵,建商都必須在正式點交前修復完畢。

其次,契約訂定了明確的交屋時程與延遲罰則。賣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後的六個月内,通知買方進行交屋。若建商未在此期限內通知,每延遲一日,應按照買方已繳納的房地價款,依萬分之五的單利計算遲延利息給予買方。

最後,點交是「保固期」的起算點。依據行政院的法規解釋,自買方完成交屋日起,房屋的「結構部分」(如樑柱、樓梯、擋土牆等)漏水,賣方應負責保固15年;而「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」(如門窗、粉刷、地磚等)漏水,則應負責保固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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