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約簽了「現況交屋」,是不是代表房子有問題我都只能自認倒楣? A 合約簽了「現況交屋」,是不是代表房子有問題我都只能自認倒楣? Category: 房屋點交知識 錯。 明確指出,「現況交屋」不能凌駕於民法 的「瑕疵擔保責任」。它僅指雙方都「看得到的」現況。對於「隱藏」的瑕疵(如壁癌、漏水),只要能證明交屋前就存在,屋主在交屋後5年內仍有責任。